簽證辦理流程:
一、如何辦理入境中國的簽證?
當獲得《長沙理工大學錄取通知書》(以下簡稱《錄取通知書》)及《外國留學人員來華簽證申請表》(以下簡稱JW202/201表)后,來華留學生應當在入境前根據其學習期限向中國駐其國籍所在國或或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駐外機構僅申請辦理“X1”字或“X2字”簽證。學習期限6個月以上者,憑護照原件、JW201/JW202表、錄取通知書和外國人體格檢查記錄等,向中國駐外簽證機關申請“X1”字簽證;學習期限不滿6個月者,憑以上材料申請“X2”字簽證。來華留學生持“X1”或“X2”字簽證入境并到校辦理入學注冊手續。
二、到校報到后,如何辦理在中國的簽證或居留許可?
當到達長沙理工大學(以下簡稱長理)后,請先至國際工學院國際學生工作辦公室辦理入學注冊報到登記、繳費、臨住登記等手續。當完成入學報到后,學校會組織進行體檢和出入境證件辦理。辦理外國人居留許可所需材料:
1. 護照原件和護照復印件(個人基本信息頁,最新入境簽證頁,最新入境日期頁);
2. 外國人簽證證件申請表;
3. 臨時住宿登記表;
4. JW201/JW202表;
5. 錄取通知書;
6. 由湖南省國際旅行衛生保健中心簽發的體檢報告;
7. 由長沙理工大學開具的申請公函;
8. 一寸照片一張;
9. 費用800元/年。
重要提醒:
1. 來華留學生持簽證入境后須及時抵達學校,按規定在抵校的24小時內向學校報告辦理外國人臨時住宿登記。
2. 來華留學生按規定須在限定時間內到湖南省國際旅行衛生保健中心進行身體檢查。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規定的體檢健康標準的,應立即離境且所有相關費用由學生自行承擔。
3. 來華留學生持“X”學習簽證進入中國境內后,從入境之日起30天內,必須申請簽證或居留許可,超過時限將承擔相應責任和罰款。新生不可以持少于10天的“X”學習簽證來校報道,否則會造成簽證逾期。超過時限將承擔相應責任和罰款,學校有權拒絕辦理簽證。
三、當在讀期間護照、簽證/居留許可快到期了,該怎么辦理?
來華留學生應定期檢查、核對自己護照的有效日期,如在學習年限內護照有效期滿,應提前至少6個月到本國使館辦理護照延期手續。辦理居留許可的延期由學校出具證明,本人提前30天到長沙市公安局人口與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辦理,逾期不辦者,公安局將按規定給予處罰,費用一律由本人承擔。在學習期間,來華留學生的護照、簽證、居住等居留許可信息發生變更時,須在24小時內報告學校。
四、若想要休學或者退學,該怎么辦理?
若在讀期間,提出想申請退(休)學,須將居留許可變更為停留簽證。留學生需要先至國際學生工作辦公室申請退(休)學,完成相關手續后,按規定辦理簽證變更手續。
重要提醒:
簽證更改至少需要十個工作日時間,請謹慎預訂離境機票,以免不必要的損失。在停留時間內準時離境,以免造成非法居留,超過時限將承擔相應責任和罰款。
五、若在讀期間簽證己過期了,該怎么辦理?
若在讀期間簽證已過期,請學生本人前往長沙市天心區公安局接受處罰,獲得《處決書》。持《處決書》后至國際學生工作辦公室領取《辦理簽證的申請函》。
六、若在中國境內護照遺失了,該怎么辦理?
1. 若在中國境內護照遺失了,須本人到丟失地附近派出所報案;同時及時匯報至國際學生工作辦公室,再向長沙市公安局人口于出入境管理部門辦理護照報失手續;
2. 留學生憑護照丟失證明到所在國駐華大使館申請新護照(需在30天內拿到新的護照,超過則為非法居留,將承擔相應責任和罰款);
3. 取得新護照1個工作日內,攜帶新護照及護照丟失證明,至派出所重新辦理《臨時住宿登記表》,并向學校提出申請辦理新的居留許可。
七、常用信息
1. 相關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中英文)
http://cs.mfa.gov.cn/zlbg/flfg/crjxg/201307/t20130701_961886.shtml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條例》(中英文)
http://cs.mfa.gov.cn/zlbg/flfg/crjxg/201307/t20130722_961890.shtml
2. 體檢地址
湖南國際旅行衛生保健中心(校外)
地址:長沙市雨花區湘府中路188號
電話:0731-86869431
體檢時間: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0:30
3. 長沙市公安局人口與出入境管理支隊
地址:長沙市雨花區金盾路30號
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本指南僅供參考,如有變動,請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條例》最新規定為準。
(文/張璐 審/喬法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