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教務處關于受理2016屆結業生換發畢業證書申請的通知
發布時間: 2016-10-28 09:30:22 瀏覽量:
根據《長沙理工大學學籍管理規定》長理工大教[2015]22號文件第二十六條規定,經審核,2016年共有劉閏等30名同學達到結業條件,準予結業,結業生名單附后。學校已于
按照規定:“結業生在結業注冊后允許離校兩個月以后、一年內回校參加不合格課程的考核,考核合格獲得學分后,可換發畢業證書,畢業時間按發證日期填寫,換發畢業證書的不授予學士學位”。根據教務處本學期工作進度的安排,2016屆結業生換發畢業證書的申請在
換證受理地址:長沙理工大學云塘校區一辦公樓A102。
附件:長沙理工大學2016屆結業名單
長沙理工教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