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名稱:城鄉規劃 專業代碼:085300
一、專業簡介(500字)及研究方向
建筑學院于2009年開始招收建筑學與城市規劃兩個方向碩士研究生,2018年取得建筑學一級學科碩士點。2023年長沙理工大學城鄉規劃專業通過全國高等學校城鄉規劃專業教育評估委員會評估,2024年獲批城鄉規劃碩士專業學位授予權。學院立足湖南,面向全國,注重復合型、高素質專業人才培養,為社會輸送了大批具有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國土空間規劃與治理領域高級應用型人才。
長沙理工大學建筑學院目前擁有教職員工83人,其中專任教師73人,包括教授7人,副教授22人,講師38人。學歷層次較高,其中具有博士學位教師41人。同時,有國家一級注冊建筑師7人,注冊規劃師8人,省級青年骨干教師、省級普通高校青年教師教學能手1人,省級學科帶頭人1人,外聘兼職教授10人。近5年來,學院教師共承擔科研項目100余項,其中國家自然科學與社會科學基金項目10余項,省部級科研項目50余項。出版學術專著10余部,發表學術論文近100篇,發明專利20項,獲省部級科研優秀成果獎4項。
學位點面向國家新型城鎮化建設和湖南地方經濟的需求,全方位服務人居環境高質量發展,為實現湖南“三高四新”美好藍圖貢獻力量,具有較高的行業認可度。學院現為中國建筑學會建筑教育評估分會理事單位,湖南省國土空間規劃學會規劃教育工作委員會主任委員單位,擁有中國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湖南省國土資源規劃院、廣東省城鄉規劃設計研究院、湖南省城市規劃研究設計院、深圳市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等一批優秀實習基地。
序號 |
研究方向 |
1 |
區域發展與規劃 區域發展與規劃方向主要研究我國中部地區和長江經濟帶城鄉區域發展規律與規劃方法。面向國家與區域戰略需求,注重前沿理論和方法探索,聚焦城市群(都市圈)一體化、城鄉空間轉型與更新、區域可持續發展和國土空間規劃理論研究與實踐。 |
2 |
城鄉規劃與設計 城鄉規劃與設計方向主要研究城鄉空間組織和中微觀區域的規劃設計原理和方法。依托“政產學研協同”教學模式,基于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主要圍繞城鄉空間品質提升、有機更新及安全韌性開展規劃設計教學與實踐。 |
3 |
城鄉生態環境規劃 城鄉生態環境規劃方向主要研究城鄉建成環境要素、機理與生態環境規劃理論方法。依托"政產學研協同"教學模式,基于國土空間規劃"雙評價"技術框架,主要圍繞"生態診斷-過程模擬-空間調控"三位一體的研究體系開展教學與實踐。 |
4 |
風景園林規劃與設計 風景園林規劃與設計方向,關注國家生態文明建設和學科發展前沿,與學校優勢學科融合,主要研究風景園林規劃設計理論與方法、風景園林歷史與理論、流域景觀規劃與生態修復、海綿城市研究與設計。 |
二、培養目標
學校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德育為先、知識為本、能力為重、全面發展”育人理念,扎根湖南、面向全國。作為國家現代化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城鄉規劃學科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主動適應我國社會經濟發展和城鎮化進程的需要,瞄準學科發展前沿,側重培養具備優良的政治思想素質和強烈的社會責任感,具有扎實的專業知識和開闊的國際視野,具有較強的創新能力和知識更新能力的國土空間規劃高層次復合型專業人才。該類人才:
1.應具有“堅持真理、服務人民、科學發展”的專業價值觀;
2.應熟練掌握城鄉規劃與設計的理論、方法和技術,并熟悉相關學科的理論和知識,善于發現問題、分析問題和創造性地解決問題,并具有規劃實踐的基本技能;
3.應具有團隊組織、協調溝通、持續學習的能力,熟練掌握一門外國語并具有國際交流學習的能力,具有探索未知、勇于創新的能動性。
畢業生可在國土空間規劃編制、管理部門、大專院校和科研機構、建設與開發企業從事規劃設計、開發、管理、教學、咨詢與研究等工作。
三、培養方式
1.采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兩種培養方式。實行導師負責制,導師負責研究生的業務指導和思想政治教育,并組成以研究生指導教師為主的研究生指導小組,負責研究生的培養和考核。
2.跨學科報考或其本科為非5年制建筑學、城鄉規劃專業的碩士生應根據研究方向補修本學科本科骨干課程2門。
四、學制與學分
1. 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的學制為3年,最長學習年限一般不超過5年,其中休學創業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最長學習年限不超過7年。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的學制為3年,最長學習年限一般不超過6年。
2.原則上第一學年內完成所有課程學習。學位論文研究、撰寫及答辯的時間要求不少于1年。學習成績和專業實踐情況表現特別優秀的專業學位碩士生,可申請半年或一年提前畢業。
3.最低學分要求如下。
總學分 |
課程總學分(26學分) |
必修培養環節學分(14學分) |
學位基礎課 |
選修 課程 |
專業 實踐 |
學術活動 |
學位 論文 開題 |
學位論文中期檢查 |
學位論文預答辯 |
公共 基礎課 |
專業 基礎課 |
45 |
5 |
12 |
9 |
6 |
2 |
2 |
2 |
2 |
第二課堂5學分 |
|
|
|
|
|
|
|
|
|
|
注:學生至少獲得第二課堂5學分方可畢業。第二課堂學分認定見《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第二課堂學分管理辦法》。
五、課程設置
課程 類別 |
課程代碼 |
課程名稱 |
學分 |
開課 時間 |
備注 |
學位基礎課
|
公共 基礎 課 |
G1211001 |
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與實踐研究 |
2 |
Ⅱ |
必修5學分 |
G1211002 |
自然辨證法概論 |
1 |
Ⅰ |
G1311003 |
工程碩士英語 |
2 |
Ⅰ |
專業基礎課 |
Z1711017 |
人居科學導論B |
1 |
Ⅰ |
至少選12學分 |
Z1711019 |
城鄉規劃歷史與理論B |
2 |
Ⅰ |
Z1711020 |
城市規劃與設計 |
2 |
Ⅰ |
Z1711021 |
城鄉空間規劃政策與管理 |
2 |
Ⅰ |
Z1711022 |
城鄉規劃實務 |
2 |
Ⅰ |
Z1711023 |
城市綜合交通研究 |
2 |
Ⅰ |
Z1711024 |
城鄉規劃技術方法與應用 |
2 |
Ⅰ |
Z1711025 |
城市基礎設施規劃與建設 |
2 |
Ⅰ |
選修課程 |
專業選修課 |
Z1712018 |
城市研究方法論B |
2 |
Ⅱ |
至少選9學分 |
Z1712026 |
國土空間規劃理論與實踐 |
2 |
Ⅱ |
Z1712027 |
鄉村空間發展與創新實踐 |
2 |
Ⅱ |
Z1712028 |
城鄉社區規劃與社會問題研究 |
2 |
Ⅱ |
Z1712029 |
數字景觀規劃與設計 |
2 |
Ⅱ |
Z1712025 |
風景園林工程與技術 |
2 |
Ⅱ |
Z1712030 |
城市與區域經濟學 |
2 |
Ⅱ |
Z1712031 |
3S技術原理與規劃應用 |
2 |
Ⅱ |
職業素質課程
|
Y5012003 |
專利申請實務 |
1 |
Ⅰ/ⅠⅠ |
Y5012005 |
工程倫理(在線課程) |
1 |
Ⅱ |
G1312001 |
英語口語 |
2 |
Ⅱ |
Y5012504 |
科學道德與學術規范 |
1 |
I/II |
第二課堂 |
G1912500 |
體育 |
2 |
Ⅰ/Ⅱ |
至少選2學分 |
G1512500 |
美育 |
2 |
Ⅰ/Ⅱ |
G1312500 |
第二外語 |
2 |
Ⅰ/Ⅱ |
Y5012500 |
勞動教育(社會實踐) |
1 |
Ⅰ/Ⅱ |
必修 |
Y5012501 |
入學與畢業教育 |
0.5 |
I/VI |
Y5012502 |
科學道德與學風建設 |
0.5 |
Ⅰ/Ⅱ |
Y5012503 |
形勢與政策 |
0.5 |
Ⅰ/Ⅱ |
Y5012504 |
就業指導與心理健康 |
0.5 |
I-VI |
必修環節 |
|
專業實踐 |
6 |
III/IV |
|
|
學術活動 |
2 |
I-VI |
|
|
學位論文或申請學位實踐成果開題 |
2 |
III |
|
|
學位論文或申請學位實踐成果中期檢查 |
2 |
IV |
|
|
學位論文或申請學位實踐成果預答辯 |
2 |
VI |
|
|
|
|
|
|
|
|
|
注:1.英語實行免修申請制度,符合下列任一免修條件的碩士研究生可申請免修免考公共課英語。
1)TOEFL成績85分及以上(2年內有效);
2)IELTS成績6.5分及以上(2年內有效);
3)大學英語六級考試520分及以上(2年內有效);
2.同等學力及跨學科報考的碩士生根據研究方向補修本學科本科骨干課程2門,補修課程不列入培養計劃,不計學分,由導師和學院負責檢查和審核。
六、必修環節及要求
1. 學術活動,計2學分。
學術活動主要包括參加行業高水平學術會議、主講校內學術報告或學術講座等。在學期間至少主講1次學術報告,累計參加學術交流活動不少于10次,其中應參加校外行業高水平學術活動或學術會議2次以上并提交相關學術論文1次以上。每次學術交流活動不少于2學時。學術活動要撰寫總結報告,填寫《建筑學院研究生學術活動考核登記表》,注明參加學術活動的時間、地點、報告人、學術報告題目,簡述內容并闡明自己對相關問題的學術觀點及總結,要求填寫相關文字資料交導師簽字審核,完成學術活動工作量的研究生可以獲得2學分。
2.專業實踐,計6學分。
專業實踐由導師負責安排、檢查和指導。專業型研究生應完成不少于6個月的科研、生產實踐工作。
科研、生產實踐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①在導師安排下參加導師或相關教師的橫縱向科研項目,進行研究類實踐;
②參加導師與政府或企業聯合開展的設計類實踐;
③進入學校與企業聯合共建的專業實踐基地進行實習,或進入相關企業研究生工作站或設計企業進行設計類實踐。
研究生參加專業實踐應做好專業實踐活動的登記工作(填寫《建筑學院專業型研究生專業實踐工作日記》),實踐活動結束后,研究生應將實踐期間的成果裝訂成冊,撰寫不少于5000字的專業實踐報告,并填寫《建筑學院專業型研究生專業實踐考核登記表》。
學院組織由校內外專家、現場實踐單位負責人參加的專業實踐專題報告會,由學生本人匯報本人的專業實踐工作,指導教師可根據學生的專業實踐工作量、綜合表現及實踐單位的反饋意見等,按“優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四個等級評定成績。經學院認定,此項成績在及格及以上的學生均可獲得6學分,不及格者不計學分。
3.學位論文開題,計2學分。
碩士研究生在導師指導下進行學位論文開題,完成后在系統內填寫開題報告內容及開題情況等,由學院和研究生院進行審核。研究生應在第3個學期結束前完成開題報告。開題報告內容應包括選題意義、文獻綜述、研究計劃及目標、主要技術(理論)難點及擬解決方案等,并制定出論文的具體實施計劃。開題報告不少于5000字,由導師評閱并寫出評語,經學院碩士研究生考核小組研究同意,報院學位分委員會審核后,交研究生院備案。
4.學位論文中期檢查,計2學分。
碩士研究生培養采取導師負責制,同時發揮學科組(指導小組)集體培養的作用。在第5學期結束前由學院和學位點組織中期檢查,檢查組以研究生的培養計劃為依據,對研究生進行一次學位論文中期檢查,檢查內容包括:基礎理論、專業知識的掌握和科研能力,論文工作進展情況、存在的問題、待解決的問題及與預期目標的差距等方面。中期檢查通過者,準予繼續開展論文工作,并在系統內填寫中期檢查情況備查。
5.學位論文預答辯,計2學分。
學位論文預答辯是對研究生學位論文寫作質量進行預先審查的重要環節,旨在確保論文內容充實、結構合理、論據充分,并符合學術規范。以下是學位論文預答辯的基本要求:
預答辯在學位論文定稿之后進行,具體時間由學校或學院安排。預答辯委員會由具有高級職稱的專家組成。預答辯主要圍繞論文的選題背景、研究內容、方法、結果和結論等方面進行。研究生需要清晰地闡述論文的主要觀點和創新點,回答委員會成員的提問,并對論文中的不足和需要進一步完善的地方進行說明。
預答辯結束后,委員會將對論文質量和答辯情況進行評議,并給出是否通過預答辯的意見。通過預答辯的論文可以進入下一階段的盲審或正式答辯環節;未通過的論文則需要根據委員會的意見進行修改和完善后重新申請預答辯。
七、學位論文
根據《長沙理工大學碩士、博士學位授予工作實施細則》相關規定,學院根據具體情況對學位論文應達到的學術水平、工作量以及公開發表學術論文的要求、提前畢業要求等提出明確說明。
1.學位論文要求
學位論文是研究生培養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包括選題、開題、中期檢查、預答辯、評閱、答辯等環節。學位論文的基本標準:恪守學術道德;論文選題應有一定的技術難度、先進性和工作量,能體現作者綜合運用科學理論、方法和技術手段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論文的基本論點、結論和建議應有學術價值或對經濟社會建設發展具有一定的理論和實踐意義;論文內容應體現出作者具有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門知識;應反映出科學的研究方法和較熟練的技能;應具有新的見解和一定的科研或技術成果;論文具有科學性,專業性較強,文字表達準確,圖表規范清晰,引用資料必須標注出處,參考文獻寫作規范。
學位論文的基本標準:恪守學術道德;論文選題科學,論文的基本論點、結論和建議應有學術價值或對經濟社會建設發展具有一定的理論和實踐意義;論文內容應體現出作者具有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門知識;應反映出科學的研究方法和較熟練的技能;應具有新的見解和一定的科研或技術成果;論文具有科學性,專業性較強,文字表達準確,圖表規范清晰,引用資料必須標注出處,參考文獻寫作規范。
碩士學位論文實行雙盲審制。碩士學位論文在導師的指導下由碩士研究生獨立完成。論文正文字數原則上一般不少于3萬字,學位論文的導師署名最多不超過兩位。碩士研究生用于論文研究和撰寫學位論文的時間一般不得少于1年。碩士研究生在學位論文撰寫完成后,經導師同意、學院資格審查,通過院、校兩級學位論文學術不端行為檢測(復制比小于或者等于20%),方可進行學位論文盲審。涉密碩士學位論文的評閱依據《長沙理工大學涉密研究生學位論文管理暫行辦法》(長理工大研〔2025〕7號)進行。
2.學位成果形式和水平要求
學位論文應體現建筑學碩士學位的特點,一般為專題性研究型論文;論文應具備一定的技術要求和工作量,體現作者綜合運用科學理論、方法和技術手段解決問題的能力,并有一定的理論基礎,具有先進性、實用性;學位論文撰寫格式參照《長沙理工大學關于學位論文格式的規定》;論文要求不少于3萬字,其他具體要求參照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學位論文的有關規定。
3.論文答辯
碩士學位論文答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法》進行。
研究生院統一按一定比例組織碩士研究生學位論文送審,每篇論文聘請兩位專家“雙盲”評閱。研究生學位論文盲審結果作為學位論文答辯的重要參考依據,所有學位論文必須在盲審結果公布后方可進行答辯。根據盲審結果對學位論文作如下處理:
1)專家評閱結果全部為“同意答辯”的學位論文,則為抽檢通過,在答辯前不再進行論文評閱。如有修改意見,須按要求修改,且經指導教師和培養學院審查通過后方可進行論文答辯。
2)專家評閱結果中有“修改后答辯”的學位論文,須按要求修改,且經指導教師和培養學院審查通過后方可進行論文答辯。
3)專家評閱結果中有“不同意答辯”的學位論文,一般視為不合格論文,不得參加本批次的論文答辯,經修改后至少推延至下一批次再申請論文答辯,且仍須參加論文“雙盲”外審評閱,待評閱結果全部為“同意答辯”后方可申請答辯。
4)若抽檢專家評閱結果中有 1 個為“同意答辯”,且另 1 個“不同意答辯”的理由是認為牽涉到學術不端,指導教師對此有異議;或抽檢專家評閱結果中有 1 個總體評價為“優秀”,另一個總體評價為“不合格(不同意答辯)”,學生和指導教師均有異議者,可向所在培養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提出書面復審申請,經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核批準后,報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備案,由校學位評定委員會辦公室另行組織兩位校外專家復評,復評時間一般不少于 15 日,復評通過后方可組織答辯。若因復評未能如期參加本批次答辯、學位申請和獲得學位者,由研究生自行負責。其他情況均不得申請復議。
研究生在規定的學習年限內,修完所在專業入學當年度培養方案規定課程、完成培養環節,且成績合格,達到專業培養方案規定的學分要求,學位論文盲審有“不同意答辯”,經本人申請、指導教師和所在培養學院分管負責人審核同意,可申請畢業論文答辯。論文參照《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學位論文撰寫規范》要求執行。畢業論文答辯通過者,準予畢業并頒發畢業證書。自畢業論文答辯通過之日至最長學習年限前,達到學位授予標準的研究生,在準予畢業并頒發畢業證書的 1 年內可向所在培養學院和研究生院以書面形式申請學位,經培養學院和研究生院審批同意后方可進入學位申請程序。申請學位需重新提交學位論文,并按照學校相關文件完成全部學位申請與授予程序。
論文工作中的各環節須按照《長沙理工大學碩士、博士學位授予工作細則》的相關規定執行。
4.提前畢業的要求。
學習成績和科研情況表現特別優秀的學術型碩士生,可申請半年或一年提前畢業。
研究生提前半年畢業資格須滿足如下條件:在本學科領域B3級或以上期刊發表學術論文1篇及以上(期刊分級詳見《長沙理工大學自然科學類論文等級認定辦法(試行)》和《長沙理工大學人文與社會科學類論文等級認定標準(試行)》)。
研究生提前一年畢業資格須滿足如下條件之一:① 在本學科領域B3級或以上期刊發表學術論文2篇及以上;② 在本學科領域A3級或以上期刊上發表學術論文1篇(期刊分級詳見《長沙理工大學自然科學類論文等級認定辦法(試行)》和《長沙理工大學人文與社會科學類論文等級認定標準(試行)》)。
發表的文章應以長沙理工大學為第一署名單位,研究生為第一作者或導師為第一作者、研究生為第二作者。
5.申請碩士學位學術成果基本要求。
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申請碩士學位,應滿足以下條件之一:①攻讀學位期間以長沙理工大學為第一署名單位(要求碩士生為第一作者,或導師為第一作者、碩士生為第二作者)在省級以上的學術期刊上公開發表(含錄用通知)與學位論文相關的學術論文1篇以上;②獲得國家發明專利或國際發明專利1項以上;③獲得省級以上學科競賽獎(要求碩士生排名第一)。發明專利必須經長沙理工大學科研部成果認定,學科競賽必須經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院認定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