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教育部關于實施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的若干意見》(教高〔2011〕1號)與《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公布第二批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高校學科專業名單的通知》(教高廳函〔2012〕7號)文件精神,深化人才培養模式改革,積極探索校企聯合培養新機制,著力提高學生勇于探索的創新精神和善于解決問題的實踐能力,我院能源與動力工程專業卓越人才培養試點班(以下簡稱“卓越班”)選拔方案如下:
一、面試選拔目的及組織
面試主要考察學生綜合素質和知識應用能力。面試由能源與動力工程學院組織專家教授成立面試小組進行面試。
成立由學院領導及卓越班導師組成面試專家組,共分成二個小組,組長由院領導擔任,每個小組由專家和秘書共5-6人組成。
二、選拔方式
1.報名
(1)2021年已被我校錄取的理科生或高考選物理科目的考生,高考投檔成績在各省(直轄市、自治區)錄取學生中排名前40%,且數學、英語單科分數均不低于單科卷面成績60%的學生,具備報名參加卓越班的資格,第三批新高考改革的省市按物理或歷史分別排序。
申報卓越班的學生不包含藝術類、高水平運動隊、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基層水利特崗人員定向培養計劃。
達到我校“教學改革試點班”(見相關文件)條件,并申報我校“教學改革試點班”的學生,可同時申報能源與動力工程專業“卓越班”。
(2)符合上述報名條件的學生自愿報名。每名學生只能選報一個專業,學生可以申報高考所錄取專業的卓越班,也可跨專業報名,但申報兩個及以上開辦卓越班專業者將取消其報名資格。
(3)符合報名條件的學生在2021年8月20日前將報名表(填好附件的word文檔)以郵件附件形式發至郵箱huzhangmao@163.com,郵件主題為“姓名+試點班申請表”,未在規定時間內、未以規定形式報名的將不予受理。
(4)招生規模:試驗班招收30人,且低于20人不開班。達不到開班條件時,學生退回原專業。
2. 初選
(1)2021年8月22日學院 “卓越人才培養”領導小組與選拔專家組對申請者進行資格審查。高考成績需進行標準化處理,標準分=(總得分/該省總分)×100。考慮地區范圍錄取比率,湖南省學生約占50%,其他省市學生約占50%。按錄取名額1:2的比例確定初選名單報學校教務處匯總、審核。
(2)初選名單經學校審核后,在本科招生信息網、教務處網站公布。
(3)高中階段獲省級以上(含省級)奧賽獎,在選拔時將優先考慮。
3.預錄取
預錄取名單的確定:嚴格按照公平、公正和公開的原則,按照選拔綜合成績的高低確定預錄取名單。
選拔綜合成績=高考標準成績×50%+面試成績×50%。
(1)高考標準成績
各省考生高考成績折合成標準成績,標準成績=(考生高考綜合分/該省高考總分)×100,高考成績標準化處理由學院教務辦負責。
(2)面試成績
由學院卓越班指導組成立面試小組進行面試并給出面試成績,詳細安排見面試選拔方案。
4.學校審查批準
能源與動力工程學院“卓越人才培養”領導小組將審核無誤的預錄取學生名單報學校教務處審批,審批通過后于校園網教務處網頁上公示。
三、面試地點和時間
1、地點
第一組:金盆嶺校區四教2樓會議室;
第二組:金盆嶺校區四教4樓會議室;。
2、面試時間
2020年9月4日上午8:00 ~ 12:00
四、組織
(1)將參加面試學生平均分成二個小組;
(2)面試結束后考生離開面試場點,不得與其他考生接觸;
(3)面試小組秘書收齊各面試專家評分表,進行匯總、核算考生面試分數。
五、面試程序
1、學生自我介紹。
① 學生自我介紹時間控制在3分鐘以內;
② 自我介紹內容應包括:基本情況、特長、對能源與動力工程專業的了解、大學四年的規劃等。
2、面試小組提問,學生答辯。
3、評分。
從學生知識素養(包括英語、數學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社會實踐經驗、思想道德素質、創新精神與能力、對本專業的熱忱等幾個方面進行綜合評價,給出面試成績(百分制)。
六、附則
本方案解釋權歸學院教務辦所有。
附件1: 長沙理工大學“卓越人才培養試點班”學生選拔工作方案
附表2: 長沙理工大學本科“卓越人才培養試點班”申請表
能源與動力工程學院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