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提高我院本科畢業論文(設計)質量,加強學術道德和學風建設,營造學術誠信氛圍,根據校有關文件精神,學院決定對全部2018屆本科畢業論文采用“大學生論文抄襲檢測系統”檢測。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測范圍
2018屆所有本科畢業設計(論文)。
二、檢測要求
1、學院將在答辯前完成畢業設計(論文)的檢測,檢測通過的學生方可參加答辯。
2、學生論文學院只提供一次檢測的機會,第一次檢測不通過者,各專業給予一定期限的修改時間,修改后參加復檢,復檢通過才能參加緩答辯,復檢費用自理,復檢合格者畢業論文(設計)成績不得評為“優秀”、“良好”。
3、本次論文重點檢測學生的論文正文部分(老師提交論文時請刪除參考文獻等)。
三、檢測方式
1、教務處分配給學院的檢測子賬號由教務辦老師統一使用與管理。
2、各指導教師負責對本人指導的畢業設計(論文)嚴格把關、進行審核,并打包提交給各系(或教研室),各系(或教研室)主任檢查無誤后于6月11日前將檢測論文以壓縮的電子文檔形式交院教務辦。(論文提交時文件名應為:學號_姓名_專業名稱,如張三提交的論文文件名應為: 20146110102_張三_電子信息專業),教務辦不接受學生提交的論文。
3、教務辦老師負責進行“大學生論文抄襲檢測系統”檢測,檢測結果提交學院畢業設計(論文)領導小組審核,學院做出相應處理意見,并將檢測結果報告單送交教務處實踐與創新教育科備案。
四、檢測結果處理
“大學生論文抄襲檢測系統” 只是對本科生畢業設計(論文)學術不端行為的檢測提供技術支持,其系統的檢測結果只能作為初步認定,是否有抄襲行為,學院畢業設計(論文)領導小組應組織專家進行鑒定,并作出結論。具體檢測結果認定與處理方法見下表1:
表1 檢測結果認定及處理
結果類別 |
檢 測 結 果 |
性質初步認定 |
處理 |
A |
理工科R≤30% 文科R≤40% |
通過檢測 |
是否修改由指導教師或學生自定。 |
B |
理工科30﹪<R≤60﹪ 文科40﹪<R≤70﹪ |
疑似有抄襲行為 |
修改后復檢,復檢通過后參加緩答辯; 復檢仍未通過,學院確定三人專家組進行鑒定(鑒定意見表見附件),根據認定結果作出:論文修改后答辯;或取消答辯資格,成績計“不及格”,一年內重修畢業設計(論文)。 |
C |
理工科R>60﹪ 文科R>70﹪ |
疑似有嚴重抄襲行為 |
學院確定三人專家組進行鑒定。1.如確認畢業設計(論文)不存在嚴重抄襲行為,按B類處理。2.如確認畢業設計(論文)存在嚴重抄襲行為,專家組寫出鑒定意見(見附件),學院簽署意見后,報校教務處備案,同時取消答辯資格,成績計“不及格”,學生需在一年內重修畢業設計(論文) |
注:1、R為文字復制比,是指被檢測論文與非本人學術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數占全文的百分比。
2、系統檢測結果認定畢業畢業設計(論文)文字復制比≥30%的不得評為優秀。
3、若學生或指導教師對檢測結果提出異議的,學院畢業設計(論文)領導小組應組織專家小組進行鑒定,并作出結論。
五.其他
各相關專業要做好2018屆本科畢業設計(論文)檢測動員、告知學生,合理安排時間。要求指導教師嚴格把關,向學生講清“大學生論文抄襲檢測系統”的相關要求,如引用他人文章或者著作的語句一定要標明出處,否則檢測系統將按抄襲處理。
物理與電子科學學院
2018.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