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學校會計制度》設置“離退休支出(5005)”科目,核算高等學校負擔的離退休人員的工資、津補貼等基本支出。從支出性質上屬于人員經費支出,在經濟分類上屬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不核算離退休服務的日常公用經費。離退休處發生的費用應當歸于“行政管理支出(5003)”科目。
在離退休人員的工資、津補貼等外發放離退休人員的慰問金、物資等,在經濟分類上屬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其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399)”,不應列入“商品和服務支出”福利費(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