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通字[2020]5號
各學院:
根據《長沙理工大學本科生轉專業管理辦法》(長理工大教[2018]16號)有關專業分流、專業方向分流精神及學校對學生培養需要,務必于近期內高效保質完成2020年上半年本科生專業分流及方向分流工作,具體工作安排如下:
一、各學院制定專業分流、專業方向分流工作細則
各院系根據各專業培養方案以及學校有關文件精神,把握“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制定2020年上半年專業分流、專業方向分流工作細則(以下簡稱細則)。細則需包含分流對象、報名方法、分流指標分配、考核辦法、工作進度等內容。經院系同意的細則于3月9日號前發送電子版至郵箱125002708@qq.com,報教務處審核,經回復同意后的細則在學院網站上進行公示。教務處分流工作聯系人:李艷(工作地址:一辦A102,聯系電話:85258566)。
二、院系按公示的專業分流細則進行分流工作
學院根據細則工作進度逐步落實分流計劃,既尊重學生意愿又合理分配學院教學資源,對學生申報志愿數超過相應指標數的應進行考核;對相關專業或專業方向學生人數未達到20人應取消,并組織學生重新選擇專業或專業方向。
學院分流情況匯總表(參見附件1)于2020年3月24號之前發送電子版至125002708@qq.com。各學院將分流名單在學院網站上公示10天,公示無異議后在學院網站發分流結果通知。如有修正需再次公示10天無異議后在學院網站發分流結果通知;修正后的分流情況匯總表發送至郵箱125002708@qq.com。教務處學籍科將各學院分流名單導入教務管理系統并在學信網進行標注。
三、專業分流后續工作安排
經學院并報教務處審批同意后的分流學生,2019-2020學年第二學期的教學活動不變,根據學校選課安排于2019-2020學年第二學期期中參與2020-2021學年第一學期分流后的專業或方向選課。選課活動遵循學校相關通知執行。
長沙理工大學教務處
2020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