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高學校會議場所的使用效率,優化會議場所的管理,特作如下規定:
一、會議場所及其管理單位、管理人員
會議室名稱
管理單位
可容納人數
有無多媒體設 備
有無音響設 備
大會堂
現教中心
(管理人:付強
電話:85258035)
1660
無
有
圖書館報告廳
308
有
有
一辦二樓會議室
黨政辦公室
(管理人:汪功偉
電話:85258043)
36
無
無
一辦三樓會議室
32
有
有
一辦四樓會議室
22
無
無
一辦五樓會議室
22
無
無
一辦六樓會議室
50
無
無
一辦九樓會議室
240
有
有
二、會議室安排會議的原則
1、大會堂、圖書館報告廳、一辦公樓九樓會議室一般只安排學校大型活動和會議。
2、一辦公樓二、三、四、五、六樓會議室原則上安排由校領導主持的會議。
3、各二級單位需要臨時安排的會議,須提前兩天書面報請黨政辦公室審批同意后方可使用。
三、會議室的使用要求
1、凡需要使用多媒體音響設備的,會議主辦單位須提前半小時聯系會場管理人到會場調試,并自備手提電腦。
2、會議主辦單位應安排專人做好會場服務,通知參會人員(包括茶水準備、發放會議材料等),會議結束后,應及時關好會議室的門窗、燈光、空調,并通知會議室管理人。
四、會議場所的保潔要求
1、一辦公樓二、三、四、五、六、九樓會議室的保潔工作由學校后勤集團物業公司負責。在大會堂、圖書館報告廳安排的學校大型活動和會議,衛生也由物業公司負責,提前打掃。
2、各二級單位臨時在大會堂、圖書館報告廳安排的活動和會議,應負責打掃會議場所的衛生(會前、會后都要清掃一次),并由管理單位通知物業公司進行督促檢查,衛生不符合要求者,由物業公司通知會議主辦單位重新打掃。
黨政辦公室
2016年11月8日